华建招标(中山)有限公司受中山市古镇人民医院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中山市古镇人民医院病理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 项目名称:中山市古镇人民医院病理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HJGK20221201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预算金额:249000.00元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病理组织包埋机 | 1台 | 详见第二章 | 50000.00 | 否 |
病理组织染色机 | 1台 | 详见第二章 | 99000.00 | 否 |
自动免疫组化机 | 1台 | 详见第二章 | 100000.00 | 否 |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书面通知的60个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②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③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12个月内任何1个月编制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④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在表格中同时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人员)两类信息(填有信息的,视为承诺满足要求),填写内容不完整或者投标(响应)文件内没有提供该表格的,视为无效投标(响应)。
⑤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为工业的政策划分标准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供应商可自行登录微信搜索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 ,自测企业规模。
3. 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① 投标供应商为所投设备生产企业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供应商为所投设备经销代理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②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具有分支机构的,其所属分支机构有上述记录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③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④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2022年12月14日至2022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中山市港口镇兴港南路52号华建大厦4楼
3. 方式:现场购买。
4. 售价(元):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01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中山市港口镇兴港南路52号华建大厦4楼
3. 本次采购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并且带身份证原件查验。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 发布公告的媒介: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华建招标(中山)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uajianzbzs.com/)上发布。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和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2. 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2500.00元,投标保证金应在2023年01月05日09时30分前从投标人账号(含分公司账号)汇出并到达以下账号,否则为无效保证金。投标人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① 收款人:华建招标(中山)有限公司
② 开 户 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石岐支行
③ 银行地址:中山市石岐区富康路2号首层15卡之三和15卡之四
④ 帐 号:9550880233540800197
3.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市古镇人民医院
地址:中山市古镇东兴中路15号
联系方式:0760-22323790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建招标(中山)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港口镇兴港南路52号华建大厦4楼
联系方式:0760-88405667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先生
电话:0760-88405667
发布人:华建招标(中山)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4日